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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6月12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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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我省出台政策规定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保费,但至今仅有一家企业满足条件去申请,企业感叹——
“困难”门槛高 政策优惠难享
本报海口6月11日讯 (记者袁锋)为了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我省3月份出台政策规定困难企业可以缓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但记者今天了解到,全省满足条件前去申请的企业仅有一两家,企业感叹“想当困难企业不容易”。   我省该项政策规定,至2009年12月,全省困难企业可以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承担保费征缴工作的海口地税社保费征稽局了解到,近2个月来,已经有几十家企业来咨询缓缴社保费的事,但只有认定为困难企业才可办理缓缴。各企业一对照条件,基本满足不了,所以至今只有一家从事贸易的实业公司符合条件,开始申请。该公司有员工224人,企业每个月要交好几万元社保费。   据分析,申请的企业如此之少,可能一方面是有很多企业还不了解这项政策,另一个原因是困难企业的门槛比较高,一些有困难确实需要帮助的企业也难以满足。   据悉,认定为困难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2006年以前注册登记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正常缴费义务,近期受金融危机影响暂时发生支付困难的,不产生非正常欠费的企业;2008年第四季度以后出现亏损及2009年短期内经营发生困难,并从2008年9月以来连续2个月停发职工工资或累计3个月不能按时发放工资;2009年1月1日以后未减员或因金融危机影响产生减员但减员人数不超过职工总人数的5%;有能力提供担保、不动产抵押。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确实比较难,而且企业一看只缓缴6个月,所以动力也不是很强。”   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件过宽会使缓缴企业过多,拖累社保基金收入,过严又导致能享受的企业太少。为了扩大这项政策知晓率,近期会召集企业进行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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