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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委、县政府和各部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作为“一把手工程”,并列入党政综合考核内容。
2、确保“三个零”指标为目标,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落实到位。
3、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预防和化解工作落实到位。去年全年一共排查矛盾纠纷436宗,共组织调解436宗,调解成功418宗,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6%。
4、把平安建设纳入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之中,大力开展平安村、平安场队等基层创建平安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家庭建设,充分调动群众参加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夯实平安建设的社会基础。
5、以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为重心,“严打”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6、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社会公共管理和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7、“三防”并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到位。
8、强化人员经费保障,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到位。去年全年投入综治、平安经费1700万元,配备县、镇(场)、村(队)三级综治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同时做到“制度、工作、报酬”三落实。 (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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