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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郭景水 特约记者 王先 通讯员 文煜华
按照惯例,对于公安部门来说,刑事案件在案件告破、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案件在公安机关阶段就算结案了。
但是,对于屯昌县公安局来说,这样的惯例要打破。今年伊始,屯昌县公安局在破获了刑事案件之后,还积极介入对案件的受害人进行人性化关怀,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今年4月底,坡心镇的一个村民带着自己14岁的女儿小华(化名),到屯昌县公安局报案称,14岁的女儿已经怀孕7个月,系邻居一光棍汉性侵犯所致。
三天时间,屯昌公安局就破获了这起未成年人被性侵犯的案件。不过,屯昌公安局的工作并没有结束。小华的父母无力支付女儿引产需要的手术费,面对这样的情景,为了让小华能回归正常的生活,屯昌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决定给小华提供更多的帮助。
这个10块、那个20块,屯昌县公安局的民警行动起来,为小华筹集手术所需的费用。最后,屯昌县公安局副局长曾令革带着全局民警筹集的2000元送到医院,帮助小华顺利进行了手术。
因为担心遭遇嘲笑和非议,手术之后的小华一直不愿意回到家中。屯昌县公安局的民警又筹集费用,将小华安顿在了县城的旅馆。然后,民警又从两头开始做工作,一方面劝说小华树立信心,另一方面深入小华的村庄,和村干部交流,请他们随时注意小华的生活,教育村民善待小华,不要歧视她。
后来,小华放下顾虑,回到了村里生活,回到学校学习。目前,屯昌县公安局已经和村委会商定,把小华作为长期的帮扶对象,对她从生活和心理上进行帮助。
从今年开始,屯昌县公安局着力搭建长效机制,在办理案件中倾注人性化关怀。今年年初,屯昌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拐卖儿童案件。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不经意提到自己可能怀孕,公安人员马上安排她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两个月,随后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屯昌县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赵文宁认为:公安机关在破案之后,对当事人倾注人文关怀,进行持续的帮扶,客观上也是消除了不良影响,巩固平安建设的成果。
(本报屯城7月1日电)
现场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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