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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47岁的副局长金国庆在陪客吃饭过程中,因饮酒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表示,2005年发布了“禁酒令”,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查处公务接待,金国庆饮酒过量身亡一事是否涉及公款消费以及哪些公务人员参与饮酒等问题,纪检部门已启动程序介入调查。(7月15日《齐鲁晚报》)
纵然有“禁酒令”在先,一个生命因吃饭喝酒猝然而止,依然令人惋惜。如果是公款消费尤其是没有名目的公款吃喝,金国庆估计很难能够得到社会的同情;即便是参加私人宴请,因为有“禁酒令”在先,也很难得到体制内认同———一切仿佛都是死者的个人问题,而笔者所关注的,恰恰是官员酒事与社会秩序的问题。
政府官员饮酒滋事,譬如斗殴、狂言、猥亵女性、驾车撞人、直至饮酒身亡,是经常见诸报端的新闻,以至于民众有些见怪不怪了。从一些地方颁布的“禁酒令”和喝酒指标的红头文件看,在一些地方“酒场”仿佛占据了“官场”的重要分量。这其中,如果一些地方官员公款消费大吃大喝,那么注定与官员腐败存在千丝万缕的干系。众所周知,腐败不是一个单向度的过程,而是双向度和多向度的问题,那么,既然有官员吃拿卡要和把酒问事,所对应的关照提携和权“X”交易几乎无可避免。所以,说官员的酒场能够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实不为过。
而抛开酒桌上的腐败不谈,单说一些官员应接不暇的酒场,或许也是法治社会的绊脚石。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通过私人关系构成一张张关系网;只有社会变迁为“陌生人社会”,其发展才能依赖于契约和制度。但是,看看一些地方“禁酒令”都禁不住的官员酒局,很难说我们在向“陌生人社会”迈进。事实上,一些官员的酒场已经成了“关系网”笼罩下的“关系场”,或者是通过酒局的“关系场”在编织“关系网”。于是,在一些地方的公权范围内,几乎没有办不到、只有想不到的事,“熟人社会”得以生动描摹。
官员酒场上的“熟人社会”,显然对法治社会的构建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公权层面“潜规则”多了,法制层面的明规则就要被异化。当一些权贵群体越来越熟稔于“熟人”状态,底层民众越来越无奈于“陌生人”状态,法治社会的构建将变得异常艰巨。而这,有多少是官员“酒场+关系场”所累积的结果,我们充满想像而又无法想像。是故,整肃吏治,构建法治社会,也需要从官员的酒桌着手。
□ 燕 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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