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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7月30日电 (记者王红卫 通讯员傅念国 陈锦红)昨天,三亚市工商局光明工商所对违规销售不合格塑料袋、且屡教不改的三亚某商行,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塑料袋8000个,罚款3万元。
据了解,为防止一次性塑料制品对环境的污染,三亚工商局从6月份开始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先后检查经营户8700多户次,查扣不合格塑料购物袋63万多个、一次性塑料制品9万多个,罚没款14.6万元。
但是个别经营户总是心存侥幸,违规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和制品,造成“限塑”工作的反弹。7月28日凌晨4点,光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对车站农贸市场突击检查时,发现三亚某商行正在销售不合格塑料袋,柜台内还藏有塑料袋8000个。为了震慑违规经营者,该所经立案调查,对当事人作出3万元的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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