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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海口环境大整治行动中,青年志愿者在社区清理墙面。 本报记者 苏建强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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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1日讯 (记者马春华)今天,《海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省的志愿服务活动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团省委副书记、省志愿者协会理事长许振凌告诉记者,条例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有许多的创新亮点。
志愿服务有了安全及利益保障
“《条例》规定当志愿者本身有被服务的需求时,可以优先获得志愿服务,这标志着以后志愿者不再是只付出没有回报的群体。”资深志愿者郑兴杰告诉记者,《条例》内容非常广泛并且人性化,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人身权益得到了保障。
从今天开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必须为参与活动的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培训、安全、卫生、医疗条件和物质保障,在从事有风险性的志愿服务活动时,还必须为参与活动的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保险。郑兴杰表示:“这些对志愿者非常有利的规定,将会消除那些想加入志愿者队伍的人对物质和安全方面存在的疑虑,也将使志愿者队伍越来越壮大。”
据介绍,如果志愿服务业绩突出,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招聘或者学校的招生中,能够被优先录取或者录用。这也体现了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
服务与被服务者过失责任明确了
针对以往志愿服务活动中,服务者与被服务者过失承担界限不清的情况,《条例》相关条款对过失责任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都是针对以往志愿服务活动中常见状况制定的,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也为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组织者、参与者及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有了着落
“一直让志愿服务组织者头疼的经费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一位经常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负责人说:“现在政府将志愿服务事业的经费列入了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而且允许依法设立志愿者服务基金会,我们还能依法组织募捐、接受捐赠,这些都保障了我们的经费来源,以后我们会展开更全面更广泛的志愿服务活动,让更多有需要的人接受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从今天起,志愿服务活动开始由各市县的专人专室负责,由以往志愿服务团队负责人自发规划、组织和协调,变为民间与政府的协同计划、组织,由人力物力上的被动变为财政及物质上的主动。政府相关负责人说:“专人管理、专项资金将使志愿服务活动更有针对性,能够准确地满足当前社会上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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