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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9日讯 (记者范南虹)继和清华大学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之后,今天上午,省政府又与中国科学院签署5年科技合作协议,双方拟在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研发、战略咨询、人员交流培育四个方面开展合作。
副省长林方略,省政协副主席、省工信厅厅长赵莉莎,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王路,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丁仲礼出席了签约仪式。
林方略、丁仲礼分别代表省政府和中国科学院,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已有合作基础上,以我省“十一五”规划为指导,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于今年8月至2014年8月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为我省“一省两地”产业发展战略发挥积极促进作用,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中国科学院将充分发挥在生物技术、医药、海洋、航空航天、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综合科技优势,结合我省的环境、自然资源、人才和产业基础,重点在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研发、战略咨询、人员交流培育四个方面开展合作。
成果转化方面:围绕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需求,以及在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热带高效农业、天然药物、可再生能源等领域中的科技需求,由中国科学院筛选推荐相应的科技成果到我省转移转化,以形成有海南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并以高新技术支撑海南产业发展。
合作研发方面:双方鼓励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机构到我省建立研发平台,或与海南高校、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双方共同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吸引国外科研机构、大学院校、企业到我省设立独立研发组织,或建立联合实验室。
战略咨询方面:中国科学院组织院士与相关科技专家积极参加我省科技及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省政府支持海南高校、科研院所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根据需要聘请中国科学院有关院士、专家担任顾问。
人员交流人才培育方面:由我省选派科技和管理人员到中国科学院相关单位挂职,或开展合作研究。中国科学院推荐科技或管理人员到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校等担任科技副职或技术顾问;根据需求推荐相关专家到海南讲学,举办学术报告会等活动。
为推动协议内容的落实,双方还选派人员成立了省、院合作领导小组,以协调省院合作中的重大事项。
据了解,中科院作为国立科研机构,多年来重视和支持海南科技发展,并于2000年在海南设立了中科院系统唯一的地方办事处—中科院广州分院海南办事处。目前,中科院在我省已设立8个野外台站或科研平台,与海南签署了72个合作项目,与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37项。
省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热科院、海南大学等有关部门、院校、科研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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