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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南京8月21日电 (记者顾烨)中国第一起打击大规模软件网络盗版案———“番茄花园”案20日由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公开宣判,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经营盗版的公司罚金近900万元,相当于其违法所得的三倍,四位被告人各被判处3年6个月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期间,四川网联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和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由共软公司总经理孙显忠指示该公司市场总监张天平和“番茄花园工作室”负责人洪磊、雇员梁焯勇合作,未经微软公司的许可,复制微软Windows XP计算机软件后制作多款“番茄花园”版软件,并以修改浏览器主页、默认搜索页面、捆绑其他公司软件等形式,在“番茄花园”版软件中分别加载其他多家单位的商业插件,通过互联网在“番茄花园”网站、“热度”网站发布供公众下载。
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中获取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924287.09元。
法院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8772861.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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