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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单位在年底给员工发“双薪”的时候,多出来的一个月工资将与当月工资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废止了将多出来的一个月工资单独计征个税的计税方法。(9月1日《北京日报》)
年底“双薪”合并计税关系到中等以上收入阶层的切身利益,在制定相关的规定之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是很有必要和不可省略的一道程序。这次年底“双薪”合并计税的调整,给人当头一棒的感觉,让人完全没有做好充分的心理预期。
毋庸讳言,今后的年底绩效奖金将由于计税方法的改变而缩水,影响的不止是高收入者,还有中等阶层收入者。消息甫出,不少网友跟帖指出,“双薪”合并计税将中等收入跟高收入者捆绑在一起,吃亏的说到底还是我们这些中等收入者,高不成低不就的这群人最惨。可见,这次“双薪”合并计税方法,所带来的影响不容小觑。
年底“双薪”合并计税的变更与调试,尽管看似微不足道,但如果总是贸然而行,一旦习惯性地将听证制度抛诸脑后,关起门来决策,这样的制度新规究竟能承载起几多民意,未免叫人担心。个税调整强调听证,召开听证会是确保“双薪”合并计税新规体现民意的重要平台。
细节决定成败。不要因为只是年底“双薪”,就将听证制度甩得远远的。要知道,年底“双薪”合并计税后,所波及的收入阶层涵盖着不少工薪族,税改是否合理,只是一份文件说了算,又岂能让人服膺?据笔者所知,个税调整历来非常重视听取各方面意见,遗憾的是,这次年底“双薪”合并计税却另辟蹊径,不再走“听证程序”这条民意路线。
年底“双薪”合并计税,这必然会大幅度提高员工最后一个月份的纳税额。这样一项对广大工薪族影响颇深的规定,不该忽略听证程序。尽管只是年底“双薪”合并计税,我们也要坚持“听证”的步伐。惟其如此,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所立税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 黄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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