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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建议近3000条,多数意见认为
44个汉字字形不宜轻易改动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刘奕湛)教育部有关负责人2日表示,《通用规范汉字表》为期20天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社会各界人士共提出建议近3000件,对今后字表的增补取舍、修改完善将起到重要作用。   据介绍,8月12日至31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发来电子邮件2688件、信函157件、传真67件,总计2912件。许多人士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提出了大量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教育部负责人指出,从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看,社会各界对字表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均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字表的研制和发布有利于汉字的规范与发展。同时,民众也结合工作和生活需要等不同角度,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社会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字形、补充用字和异体字三个方面的问题。关于字形问题,44个汉字字形微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大多数意见认为字形微调会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使用习惯,将给大众用字造成麻烦,担心影响学生学习、考试和增加社会成本,认为不宜轻易改动。关于补充用字,要求补充用字的意见和建议占有很大比例,要求补充的字主要是姓氏、人名、地名、科技术语等方面的用字,大都是在语料库和许多渠道中难以收集到的社会用字。关于异体字问题,多数意见赞成字表恢复51个异体字,认为符合社会用字实际需要,比如“淼”“仝”等字。   此外,不少人士还对繁简、字量和字级、字表体例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教育部负责人表示,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有关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征询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将仔细整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努力制定出一个充分体现民意、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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