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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2日讯 (记者范南虹)药价虚高是普通老百姓最常见的抱怨话题。8月31日,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代)印发《2009年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将通过公开公正采购、限价竞价、网上监管等多种措施,将虚高的药价降下来。
为了使药品采购更加科学合理,我省还抽调省药学、医学、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组成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库,由省政务中心统一管理。《方案》规定,截至集中采购开始时,未取得相应生产范围GMP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不得参与药品集中采购活动;未取得GSP认证证书的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参与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配送。
《方案》列出了详细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除此以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目录分为限价竞价采购目录和不限价不竞价采购目录。
通过限价竞价使药品虚高价格降至合理价位;通过网上监管药品交易过程,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净化药品流通环境,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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