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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净的环境,令市民和游客舒心。图为海口海秀东路人民公园门前。本报记者 古月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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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2日讯 (记者程娇)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获悉,为了实现对集贸市场脏乱差的长效监管,海口市工商局美兰分局积极探索集贸市场环境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了《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公约》,由各工商所指导辖区集贸市场开办者与场内经营业户签订后共同执行。
据介绍,该《公约》通过以“乡规民约”的方式,约定了市场内经营业户保持市场卫生的七项义务,并约定,场内业户每违反卫生约定一次,由市场开办者收取违约金20元。
工商人士称,这一约定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市场开办者较强的管理手段,同时强化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对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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