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09年09月08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改变一案件定性追加罪名
邦溪信用社原副主任获刑20年
本报海口9月7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李芳  陈远志)是职务侵占,还是贷款诈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成功改变一案件定性、追加罪名,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信用社原副主任、法人代表符耀祥日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此案由白沙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当时,认定被告人符耀祥在2004年3月至2005年12月主持邦溪信用社工作期间,涉嫌贷款诈骗罪。   2008年11月18日,此案移送一分院审查起诉。一分院审查后认为,符耀祥在此案中主要扮演了两个角色,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   一是他作为邦溪信用社副主任及贷款审批小组组长,屡次违反白沙信用联社贷款审批程序,从邦溪信用社自批自贷31笔计72.5万元,这主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信用社资金非法占为己有,依法应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是以普通贷款者的身份,通过冒似合法实则虚假的借款合同和证明文件,骗取白沙信用联社贷款审批小组的信任获取贷款。此过程中,符耀祥假借白沙农民符彩云、陆明光等人的名义,以所谓急需资金种胶、养羊骗取了41.5万元的信贷资金,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如果仅以贷款诈骗罪定罪起诉,既不符合本案事实,也将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并影响对被告人的量刑。最后,一分院决定以职务侵占罪、贷款诈骗罪起诉,一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主张。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综 合
   第003版:向脏乱差开战!
   第004版:保亭
   第005版:人民海南60年
   第006版:大特区论坛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社 会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财经新闻
   第012版:中国新闻
   第013版:世界新闻
   第014版:综 合
   第015版:专 页
   第016版:娱乐新闻
文昌24小时盯防抢种青苗行为
海口破获抢游戏币团伙
摩的司机与乘客争吵被捅死
邦溪信用社原副主任获刑20年
配合治超改装车复原
李嘉诚基金会为贫困妇女提供医疗救助
一家四口住17平方米危房
玩忽职守公益林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