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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17日讯 (记者董纯进)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今天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项目,以及立法项目初稿。
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宽立法渠道、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我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可以就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等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提出立法项目、立法建议以及立法项目初稿(初稿请附起草说明)。社会公众提出的立法项目及其立法项目初稿一经采用,将吸收建议人参与省人大地方立法活动。其所提出的立法项目初稿经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将给予适当奖励。欢迎社会各界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我省立法项目的征集活动。立法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邮编:570203;联系电话:65378026;传真:65228592;电子信箱:junye1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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