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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是否允许营业部负责人授权他人,对交易经验不足两年的投资者签署的《风险揭示书》进行签字确认?
答:《实施办法》第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即应当是营业部负责人。当营业部负责人生病、休假等暂时无法履行职责时,可以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和流程,授权临时负责人代行职责进行签字确认。
问:一个投资者同时持有深市A股证券账户和原代办股份转让证券账户,这两类账户是否都可以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答:原则上,一个投资者应使用唯一的证券账户参与创业板交易。对于同时持有深市A股证券账户和原代办股份转让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原代办股份转让证券账户原则上不予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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