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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朱润生)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占某因多次盗割通信电缆,近日被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今年4月,占某在琼山区云龙镇云龙酒楼、云定路和坡村等地,先后3次用镰刀盗割架空的6条电缆。在准备将盗割的电缆拿走时,占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证明,占某盗割6条通信电缆,致使该地区2400名用户电话中断长达360小时。经有关部门鉴定,盗割的通信电缆价值人民币1539元。
9月24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该院认为,被告人占某的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此外,占某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割电缆电线,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破坏公用设施罪和盗窃罪,应按重罪处罚。法院判处占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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