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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01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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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族群众领到土地补偿款
本报海口9月30日讯 (记者文刚)国庆前夕,东方市大田镇戈枕村10多户黎族群众高高兴兴地领到了200多万元土地补偿款,今天特意打来电话向海南日报记者报喜。   据了解,戈枕村是黎族群众聚居村。2006年11月,海南大广坝水利水电二期项目枢纽工程在此破土动工。   兴建该工程项目的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能”)通过东方市国土部门,征用东方市大田镇戈枕村512亩农用地,作为堆放物资、器材、搭建工棚的临时用地。海南华能与戈枕村达成协议,并承诺“不挖坑,不取走地表土,不破坏土地表面结构,每亩土地每年250元租金。”   然而,在开工的时候,海南华能在这片农用地上挖坑取土,修建混凝土搅拌塔、堆放碎石。有的地方深挖达10多米,使约150亩土地受到严重破坏。这意味着戈枕村10多户黎族群众的土地将来难以复垦。   戈枕村村民对此感到十分不满,多次向各级政府部门和海南华能提出要求,希望能给予相应的补偿。3年来,这10多户黎族群众群体上访达10多次。   此事引起了省有关部门和东方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重视。东方市委政法委下移工作重心,到基层听取各方意见,了解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督办与跟踪解决土地征用补偿纠纷。   日前,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土地被破坏的戈枕村黎族村民都领到了足额的土地补偿款。   村民符成武和符秀兰告诉记者,他们每户人都领到了20多万元。他们深深地体会到: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坚决给予保护的,是高度重视的,“对我们合理合法的诉求,最终会给予圆满解决。我们真心拥护这样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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