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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14日讯(记者林伟)今天上午,琼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织人员,拆除凤翔路172—178号后面美舍河岸边的一栋违章建筑。
这栋违章建筑是国庆黄金周期间突然冒出来的(见本报10月13日A5版报道)。14日上午,琼山区有关负责人到违章建筑现场调查,要求业主单位3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由区城管执法部门监督拆除工作。
据琼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刘世林介绍,该单位是美舍河琼山段的业主单位。该单位目前正在对美舍河岸琼山段进行建设,为了解决工人的住宿问题,该单位决定在此地建设一栋临时房子。“由于只是考虑到临时解决工人的住宿,忽略了报建手续。”刘世林说。
琼山区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何种原因,业主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房子肯定是错误的,琼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无条件地自行拆除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拆除后,业主可向有关部门报建,经批准可建设工人临时住房。如有关部门不批准,则不能再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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