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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朱润生 雷鸣)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们冒着暴雨,来到临高县新盈镇公开审理了一起与船舶营运有关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据了解,这种“背着国徽去开庭”的方式,不仅方便了当地群众,也为当地老百姓知法、用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服务环境。
巡回审判是指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
据介绍,临高县新盈镇是以渔业为主要产业的地区,也是渔事纠纷案件多发地。由于地处偏远,当地人一发生渔事纠纷,就必须要到海口来参加庭审,这样就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海口海事法院海商庭考虑到当事人的难处,从“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原则出发,主动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巡回审判,为当事人提供了司法便利。通过巡回办案、上门服务,海事法院不仅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而且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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