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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07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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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海南”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为形象地展示海南自然、人文等方面的“最美”元素,助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及海南日报报业集团等单位发起征集“最美海南”摄影作品活动。   一、组织机构   二、征集内容三、专业评审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承办单位:海南日报报业集团   合作媒体:中国摄影报  人民摄影报  CFP视觉中国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天涯社区   独家门户网站支持:腾讯网      二、征集内容   在海南拍摄的能反映海南最美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的摄影作品均可。专业组每位摄影师作品投稿数量不限,业余组每位投稿数量限10幅以内。      三、专业评审委员会   评委会主席:   李前光: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文澜:中国日报社总编辑助理、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王  瑶:中国新闻社副总编辑、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陈长芬:著名艺术摄影家   武进群:海南日报总编助理、高级记者、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秘书长   柴继军:CFP视觉中国总裁   霍  玮:人民摄影报社长兼总编辑、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主席      四、奖项与奖金   本次摄影作品征集分专业组与业余组。   专业组的奖励方式:金奖1名,奖金3万元人民币,同时邀请出席博鳌国际旅游论坛;银奖2名,各奖奖金2万元人民币,同时邀请出席博鳌国际旅游论坛;铜奖5名,各奖奖金5000元人民币;优秀奖20名,各奖奖金1000元人民币;入选奖30名,赠送《最美海南》精美画册。   作品认定:本次征集作品将由专业评审委员会认定,获奖作品将在中国摄影报、人民摄影报及国内知名网站公布。   业余组的奖励方式:金奖1名,奖金1万元人民币,同时邀请参加博鳌国际旅游论坛;银奖2名,各奖奖金5000元人民币;铜奖5名,各奖奖金3000元人民币;优秀奖20名,各奖奖金500元人民币;入选奖30名,赠送《最美海南》精美画册。   作品认定:本次征集作品将由省内专家担任评委认定,获奖作品将在省内主要媒体公布。      五、有关要求:   1.投稿者需保证拥有所递交作品的合法权益。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胶片、数码均可。谢绝电脑合成作品。   3.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4.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自付。   5.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用于国际旅游岛宣传、推广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另付稿酬。   6.参赛作品内容如涉及肖像、图案等,参赛者必须在提交作品前,即已获得合法使用权或许可。   7.作者一经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定,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投稿方式及要求   方式一:   11月7日起登录南海网(http://www.hinews.cn),进入“最美海南”摄影作品征集专题,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将作品上传到阳光岛社区“最美海南”版块。   方式二:   11月7日起登录南海网(http://www.hinews.cn),进入“最美海南”摄影作品征集专题,下载参选表格,填写后和图片一并发至hnphoto@hinews.cn。   投稿为电子格式。投稿时可压缩为单张1M左右的JPG图片。入选后,专业组作者应提供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业余组作者应提供长边不低于1500像素的原片,拒绝提供原片者将取消入选及获奖资格。      七、征集时间   2009年11月7日至2009年12月7日止,时间一个月。     征集详细说明可登录南海网(http://www.hinews.cn)查询。   活动期间,组委会将组织系列推广活动,敬请留意相关媒体及网站消息。      “最美海南”摄影作品征集组织委员会   200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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