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11月13日讯 (记者高虹)为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我省开始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201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先在省属企业试行,以后再视情况逐步推开。这是记者从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了解到的。
自2007年9月《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颁布以来,全国绝大多数省、直辖市、自治区都陆续试行(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今年6月份,省政府颁发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决定在我省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下一年国有资产收益的收入和支出安排进行测算。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主要内容就是国有资产收益的收入和支出安排,收入主要是企业预计在预算年度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支出也主要是企业在预算年度的计划支出。各省属企业将根据2009年以来企业的收益情况和《海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2010年可能缴纳的企业利润、产权转让净收入、国有股股利股息、清算收入等各项国有资本收益进行测算,并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可能发生的需要政府支持的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项目进行评估确定。
另外,省政府刚出台的《海南省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规定,2010年开始的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工作,仅限于省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监管的企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其他省直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自2011年起,视情况逐步推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