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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随笔 ]
海南写散文的人不少,可写得好的人却寥寥无几。王卓森便是这寥寥无几中的一位。正如黄宏地先生所说的那样:“王卓森的作品,读起来总是细节饱满,人情流动,一篇篇皆是人间烟火的山川城廓。”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作为城市的谋生者的王卓森为生计所奔波,为物欲所困扰,正如他在文中淡然写道的一句:“我偏居于城市的一隅。”(《我的写作》)。面对如此的境遇,众人对待的方式有所不同。有的人出逃,有的人麻木,有的人反抗,有的人沉湎于寂寞,而王卓森安于孤独,以“苦”为乐,以寂寞为生。孤独时他的想象力更加汪洋恣肆,加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以及思想上严格自省的态度,弥补了他对事物理解上客观存在的有限性,扩张了他的精神世界。
散文,就是自由散漫的文字,它无论抒情、写意、叙事、状物,还是沉思和漫游,“散”都应是它的基本神态。散文的言说是日常交换意见的容器,故尔以讲述性的语言构建文字的一方净土。王卓森在《年是一件用旧的东西》里写道“其实,淡,才是时光的本质。”其实,“淡”也是散文的本质。天下间什么人都能写散文,而这些散文文字只传达了一个信息:写作者运用语言能力的退化。此时此刻,散文沦落成了一种令人厌倦的话语泡沫,或者是一些无关痛痒的个人感怀。《村庄的私语》摆放在浩瀚的散文世界里,却展现了一种与众不同的风景,贴近生活,贴近真诚。“与许多心魂不安的人一样,我一边呼吸城市的时尚,一边怀念乡间的宁静,在这种奇怪的悖论和情绪中,写作成了我间歇性的劳动”--王卓森如是说。
在王卓森的散文里,语言焕发出“世俗烟火”的迷人魅力。正如小说家余华所说的那样:“我对语言只有一个要求:准确。一个优秀的作家应该像地主压迫自己的长工一样,使语言发挥最大的能量。”准确的语言其实就是最有表现力的语言,体现在王卓森的写作里,便是词语的选择和比喻的应用上。王卓森善于用词,喜用比喻,总是能为词语找到新的组合方式,以此来扩大语言的表现力和吸引力。譬如“他带不走湖,湖也不会跟着他走。”(《睡在湖上的莲》)“天下男人,天下胡须,道貌不过几茬胡子。”(《天下胡须》)“每一次月光照后,村庄就老了一些。”(《月光照着村庄》)“老吴的写作是山里的小河淌水,是村妇的红薯南瓜。”(《一场广播剧》)“祥婆的唱腔和戏文便染浓了一个乡夜,柔醉了一枚西月。”(《戏里戏外》)
散文是极容易写的。很像围棋,易学难精。有的人一辈子以散文家知名,但其文章仅仅是粉饰现实的社论而已。有的人一辈子没写什么正经的散文,却能以其说真话使得中国人重温语言的初始意义,那就是言为心声的人生见证,说话,而且是说真话,而且是说出真相。散文必须介入生活,但我所说的“介入”与萨特所说的“介入”还有所不同,萨特认为小说更适合“介入”而诗歌不便“介入”,而且萨特的“介入”说明显带有强烈的政治性。我所说的“介入”是对生活有一种批判性,有所爱,也有所恨;有所宽容,也有所憎恶。散文家不是纸人,他必须对生活有所发现,以散文的方式对生活发言。事实上,只有生活才给予我们无穷的可能,但在文学表现中轻视日常生活的现象依然存在。许多作家仅仅只关乎他的幻想,很少留下他身体生活的痕迹。
王卓森懂得生活是写作的源泉,所以他会说:“跟着生活的后面,我还在写着。”我想我们大家其实都是旅人,人的一生也便是旅程的记录,有的是艰难的跋涉奔波,有的是悠闲的游山玩水,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遭际与选择。王卓森选择了读书与写作,这是他一生的梦想,也是一次艰难的跋涉。或许永远只不过是一种梦想。然而人生有了某种梦想,也便不再是一无所有,于是有了依恋,有了寄托。无论是“侧身过年”,还是“种荷事业”,无论是“村庄私语”,还是“阳光弹在身上”,所有的风景人事,都与当下的生活息息相关。梁实秋说过,散文的美,美在适当。(《论散文》)适当即是节制,就是不过度抒情。《村庄的私语》与所谓的历史大散文、时尚小资散文就此拉开了距离,在淡而有味的文调里,一针一线锻造出“精致独特的文字和悠悠世俗烟火的风景。”
乡村一直是作家的书写对象,但有意味的是正在书写乡村的人一般都已经远离了乡村,他们呆在繁华如梦的城市里以一种怀旧的笔调抒写着乡村,距离产生美,这种美是以时间漫长的流逝作为代价的。在这样的抒情氛围下,即使写到乡村的贫困也基本上呈现出一种暖色的温情。王卓森不少篇幅写到农事与乡民,无不饱满深情与呵护。王卓森写人,这人的性情跃然纸上;他叙事,这事会变得趣味盎然;他谈风景,湖上的莲与岛上的红椰变得亲切可人。恰如苏东坡所云:某平生无快意事,惟作文章,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自谓世间乐事,无逾于此(《春渚纪闻》)。在通往心灵的漫长道路上,王卓森还有无限的写作可能。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永远活在文字的漂泊之中,永远拷问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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