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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少峰 著
人民出版社 200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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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新著
本书对于已有的正义理论,予以了关注和回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作者自身的正义———公平观,并结合中国的国情,以期解决诸多方面的实际问题。本书认为,正义不仅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而且也是公民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应该结合二者来思考,于是才能理解制度建设与公民文化之间的对应关系。本书注重道德价值和非道德价值的区分,以结果论为基础,得到了一种包容性的义务论。本书的正义观念,可以说是一种“新仁学”,它要求超越义务论的两个局限。基于这种理论基础,本书希望建立起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之间的更为紧密的联系,并采用了一种系统结构化的方法来分析正义的理论与实践,于是,得出了“正义的公平”的观念的基本原则:第一,社会成员具有平等的地位;第二,社会基本权利特别是道德人权所涉及的基本权利,应当优先得到保障和实现;第三,在基本权利保障领域,对不正义的纠正应当优先于新的正义的善价值的实现;第四,对各种正当性的思考以及某些善的实现必须尽量满足效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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