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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22日讯 (记者杨春虹)今天,记者从省旅游稽查总队获悉,经过半年多的适应期后,我省首次按照新条例相关规定,对两家违规旅行社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带团导游也被罚款1万元,创下了旅游部门历年来对违规旅行社处罚金额的“新高”。
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旅游行业“零负团费”、擅自增加购物点等突出问题,在5月1月开始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条例》中,有了明确的处罚标准,对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增加购物点,一直是旅游投诉较多较集中的突出问题,但过去对旅行社不予处罚或处罚力度很小,新条例的处罚标准则达到10万元至50万元。
据了解,在新条例实施后,为了使旅行社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国内各省市包括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一段时间内仍按原来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在短暂的观望期之后,部分旅行社违规行为有所抬头。而在国际旅游岛建设步伐逐步加快的大背景下,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为了保证游客享受到国际标准的旅游服务,给元旦、春节旅游旺季市场营造和谐、规范、有序的氛围,开始按照新条例相关规定,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严厉处罚。
今年9月,省旅游质量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在万宁兴隆热带雨林博物馆进行市场检查时,查获导游张玉杰在接待海南美景旅行社有限公司一旅游团过程中,擅自改变合同约定,增加兴隆热带雨林博物馆景区,违反了新条例中“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等有关条款。依据相关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导游张玉杰也被处罚1万元。
海南通达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因聘用“黑导”接待旅游团队,被处以10万元罚款,为此条款2万元—10万元罚款的最高限额。据了解,近几年来,海南通达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屡次违规被处罚,属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罚款“大户”。在12月4日省旅游稽查总队的执法检查中,该社聘用“黑导”吴育江(真名吴育昊)违规上岗接待旅游团队再次被查实。12月7日,省旅游稽查总队派出10名执法人员对该社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有4个旅游团队涉嫌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1个旅游团队涉嫌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1个旅行社涉嫌非因不可抗拒力改变旅游合同行程安排,情节比较恶劣,被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省旅游委将在元旦、春节前夕,联合有关厅局和市县政府,针对近年来旅游市场中投诉的热点问题、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调研和市场稽查,力争解决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维护海南“阳光海南·度假天堂”的良好旅游形象。
核心提示:旅行社聘用“黑导”、旅游行程中私自加点等,这些在过去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在新《旅行社条例》中要被处以重罚。海南美景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海南通达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由于聘用“黑导”、擅自改变旅游行程,成为我省按新条例重罚的首批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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