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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1日讯(记者范南虹)药品网上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并实现零差率销售,我省部分市县群众看病将比过去便宜25%左右。今天下午,省试点市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仪式在海南国宾馆举行。
这标志着我省7市县(区),即海口市龙华区、三亚、文昌、澄迈、昌江、陵水和五指山,政府办15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8家乡镇卫生院和辖区内23家农(林)场职工医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项制度内容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
省长罗保铭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要求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部署,我省于去年12月19日,正式实现了政府主导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交易工作,这次药品集中采购共有1906家企业的14324个品种中标,药品中标平均价格与上年度相比,平均降幅达11%。
“此次基本药物目录的实施,就是为了改变以药养医、药价虚高、滥用药物等现象,真正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省长林方略在启动仪式上介绍,(下转A4版)
(上接A1版)药品通过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后,其中标价就是交易价,政府办医疗机构不得另行上浮加价,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药价。
在本次启动仪式之前,三亚、文昌两个市县已经先试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据省卫生厅有关部门统计,从试行情况来看,试点当月药价平均降幅达到26%。“药品零差价销售,必定降低医疗机构的利润,我省以采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价格,进一步加大政府补助力度等措施,弥补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减少的收入。”省卫生厅厅长白志勤告诉记者,除此之外,海南还将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不另行确定个人自负比例,全额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规定给付,以降低患者负担,鼓励他们使用基本药物。
记者从启动仪式上还了解到,为了扩大试点范围,我省还在规定的试点基层医疗机构以外,率先将23家农(林)场医院、99所村卫生室纳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根据这一计划,到2011年,我省将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并将所有农垦系统农场医院、华侨农场医院、国营林场医院纳入所在市县(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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