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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1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王波)海口一无业男子肖某自称在房产局工作,以卖廉租房为名向符某等4人诈骗19万元。经龙华区检察院指控,日前法院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53岁的肖某是海口市人,初中文化。2008年初,肖某伙同邱某(另案处理)共谋以卖廉租房为名实施诈骗活动。随后,肖某给邱某的继子王某打电话,称其是邱某在房产局工作的姐夫,能拿到廉租房,让王某找人来买,王某可从中赚取中介费,并称每套廉租房只要先交2.2万元即可。王某信以为真,便与几名朋友一起做中介,找到被害人符某某、王某、吕某、甘某等人买房,要求买房者每套房交3万元。王某收到钱后,留下每套房的中介费8000元,其余每套房2.2万元购房款交给邱某。肖某与邱某合伙骗取被害人符某3万元、王某3万元、吕某3万元、甘某10万元。
破案后,公安机关已追回部分赃款,退还被害人符某16640元、王某16640元,王某退还被害人吕某3.2万元、甘某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肖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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