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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2日讯 (记者范南虹)今天上午,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海口召开。根据国务院部署,我省于今年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登记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副省长姜斯宪参加会议,并对此次人口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我省从去年8月就开始着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在三亚完成了第一次专项试点工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周期约为三年半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准备阶段(2009年5月至2010年10月31日);登记和复查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数据整理和发布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2年底)。
此次人口普查对象是我省辖区内居住的自然人。与前五次人品普查不同的是,这次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将居住在我省辖区内的港澳台和外国人也纳入了普查范围。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人口和住户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此次人口普查还要进行户口整顿,省公安部门要按照普查区域的范围,摸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复户口、无户口和应销未销户口等情况,供普查登记时参考。我省人口普查数据将分三块录入,海口、三亚两个地级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单独录入、汇总,上报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其余市县集中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数据处理。
姜斯宪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准确掌握我省人口资源情况,查清2000年以来我省人口在数量、结构、素质、迁移流动、就业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我省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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