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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2日讯(记者张中宝 特约记者邓玉娟 通讯员龙泉)今天上午,在琼山区府城镇委大院灯光球场人山人海,琼山区公捕公判大会正在这里举行。会上,该区依法对王某等6名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对洪某等7人进行了行政拘留。这是该区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取得的一大成果,充分体现了琼山区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据悉,王某等6名刑事犯罪分子主要涉及贩毒、抢劫、强奸、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犯罪情节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洪某等7人则因主要涉及到虚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阻扰重点项目建设等,危害了社会治安稳定。
在宣判的6名犯罪分子中,24岁的广西人梁某于2009年3月1日上午10时左右窜到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明珠天桥人行道上,持刀威胁被害人薛某,并且抢走人民币200元。其后,于2009年3月11日16时许,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高登街建设银行附近转悠时看到被害人王某,谎称自己是警察,要求王某协助抓捕毒贩,将王某骗至高登东街一旅馆306房。12日凌晨,梁某使用暴力威逼王某,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琼山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8年。
据了解,朱云片区旧城改造拆迁工程是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从2009年11月20日已经开始签订拆迁协议,前阶段进展比较顺利,但琼山区府城镇的洪某、黄某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通过张贴传单等形式,虚构事实,对琼山区委、区政府的拆迁工作进行污蔑,散布谣言,扰乱被拆迁住户思想,干扰政府的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依法分别对洪某、黄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另外,今天在宣判的人员中,犯罪嫌疑人吴某于2008年至2009年间,在未知琼山区环卫局是否招收环卫工人的情况下,以办理环卫工人编制为由私下收取城东社区、桂林社区环卫工人十几万元。2009年底,吴某还煽动不明真相的环卫工人到区里多次上访。经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吴某涉嫌诈骗罪,遂将该案移交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立案侦查。近日,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决定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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