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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15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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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隆水库申报国家水利风景区
  大隆水库全貌。 本报记者 张杰 摄
本报三亚4月14日电(记者程范淦)记者今天从三亚市大隆水库管委会获悉,该水库已正式向国家水利部申报第十批国家水利风景区。   大隆水库位于三亚市西部的宁远河中下游河段,是宁远河流域规划开发的大二型水利工程,也是海南省南部水资源调配的重点工程。工程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兼有发电效益。水库设计总库容4.68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70米,正常库容3.93亿立方米,防洪库容1.48亿立方米,为多年调节水库,于2008年8月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   据了解,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按照水利风景资源即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等能对人产生吸引力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及景区利用、管理条件分级,经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评定,由水利部公布的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有水库型、湿地型、自然河湖型、城市河湖型、灌区型、水土保持型等类型。迄今全国共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31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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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隆水库申报国家水利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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