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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23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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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获批,目标直指炒房者
博闻圈子   上周刮起的房贷政策“风暴”,在实现“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同时,也将当下最热门的另一个政策悬念留下:“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是什么?何时会出台?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财政部获悉,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方案已获批,国家将在一些城市试点开征个人住房消费税。正如此前媒体所报道的,此次“特别房产消费税”将针对大户型、非自住高档住宅和多套住宅,但具体税率如何仍在敲定中。   住房消费税剑指炒房客      调控楼市的税收政策,之前一直停留在各方猜测中:先是4月初风传物业税即将获批,继而上海官方也变相承认了在研究“类物业税”的“房产保有税”,   日前,财政部相关部门官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不同于此前热议的房地产暴利税和物业税,重庆的“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既有购买多套房产的,又有单价高、户型大的“高端房产”。   似乎是为了回避繁琐的立法程序,重庆将征收的“特别房产消费税”将归类于消费税行列,不会开征新的税种。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称,物业税必须经过全国人大批准才能施行,过程较长,因此以房产消费税形式先在个别高房价城市试点,无论从操作层面,还是从理论层面来看,都比较容易实施。   “个人住房消费税实质是在住宅保有环节征收税费,目标直指投机,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让投机者少买或不买房子。”孙钢说。      “类物业税”预期增加      中金公司研究报告认为,在市场流动性充裕状况未逆转的情况下,本轮房地产紧缩调控的难度,将远超上一轮。刚出台的二套房贷政策将产生比较明显的市场效果,但本次调控政策仍预留空间,如税收调整仅针对购房炒作,并未指向紧缩投资。   美银美林证券中国经济学家陆挺表示,部分城市拟出台的“类物业税”一方面为传闻中的房产税出台埋下伏笔,另一方面也给市场增加了预期,即调控力度将越来越大。如果说信贷调控的主要作用是阻止新的投机行为,房产税的作用则是迫使原有的投机炒房者将其房产抛售到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此次政策出台后,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没有得到遏制,则在北京、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出台“类物业税”的可能性极大。(胡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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