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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两年多来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践,提高了选人用人的质量和公信度,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既要大胆创新,又要规范运作,屯昌的改革给了人们这样的启示。
大胆改革的勇气
省委组织部研究室负责人指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改革试点工作,首先触及的是县委书记的权力,没有县委书记的支持,改革势必难以进行。屯昌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举措之所以能够推开,首先是作为组织者又是被规范监督对象的县委书记,敢于向自己的权力“开刀”,在改革中起到关键作用。
该负责人认为,屯昌县在试点工作中表现出了大胆改革创新的勇气,敢于碰硬、敢于攻坚克难的锐气。大胆尝试了差额票决、竞争选拔等选人用人方式改革,特别是在治懒治庸这一难点问题上,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同时,该县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抓住了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并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为试点工作规范化操作和推动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拓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公平竞争的平台
省委组织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认为,屯昌县通过采取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差额选举“五个差额”的选拔方式,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贯穿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给每个参与者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体现了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这就给广大干部一个强烈的信号:只有真干、实干、能干、会干才有出路,才有奔头。从而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的进取精神,有利于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公开透明的操作
“无论哪项改革,如果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是无法成功的。”屯昌县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屯昌县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注重“组织意图、个人意愿、群众意见”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扩大民主、提高群众参与程度贯穿试点工作的全过程,把整个干部选任过程置于“阳光之下”。同时,对试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严格监督,使改革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让上者服众、下者服气,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
党管干部的原则
屯昌县委书记江华安指出,党管干部是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要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屯昌县在改革中注意处理党管干部原则和扩大民主的关系,防止和克服片面强调“党委定干部”或“群众选干部”倾向,从干部调整动议、推荐提名、差额考察到全委会票决的各个环节,都把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同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强化集体决策紧密结合起来,既突出了扩大民主,又体现了党的领导,较好地贯彻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本报屯城5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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