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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海口市龙华区八灶街,一辆载客电动三轮车被执勤交警拦下,司机拒不接受处罚。 本报记者 文刚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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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
2009年批准发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中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文辑)
本报记者 文刚 李冰
“和机动三轮车相比,它更轻便也更便宜,但违规起来更有恃无恐……”海口市交警支队专项整治大队大队长卢忠,说起新出现的电动三轮车的问题,满脸无奈。
的确,这种近来才在海口市路面上出现的新型车辆———电动三轮车,考验着各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与电动自行车相比,它的体积更大,速度更快;与其它摩托车相比,目前对它缺乏驾驶资格及登记方面的限制。
车主质疑:
电动车要上牌吗?
“现在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很多,我们每天都要安排人员查处。”今天上午,记者随海口市交警支队专项整治大队的干警们,来到海口市龙华区八灶街一带查处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现象。
行动刚开始不久,干警们便拦住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开车的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他不停地辩称:“这是用来拉货的,不是载客的。”但是该车后座只能坐人,并无可以放货的位置。随后这名男子又改口说:“车是我老婆的。”称花了1000多元买的,才开几个月,是家里用来拉货的。
由于国家对于电动三轮车目前并无具体处罚规定,交警便按“机动车未悬挂号牌”处理,但面对交警开出的罚单,这名男子不肯接收,而是躲在旁边拨打起电话。
不一会儿,出现4名女子和一名拄拐的残疾男子,声称残疾男子才是真正的车主,此时原本开车的男子已偷偷溜走。这几名女子拉着车不让交警们拖走,坐在车上,大哭大闹。在众多路人的围观下,场面十分混乱,交通堵塞长达半小时之久。
“这是电动车,要挂牌吗?”车主反而振振有词地质问起交警。交警只好耐心地解释道: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标准时速小于20公里,重量小于40公斤,而这种电动三轮车明显超标,且没有脚踏骑行功能,不能算是电动自行车;若按电动摩托车的标准,又在安全技术上有缺陷,且无机动车牌照,是不能开上路的。
在一番解说之后,车主终于松口,“有时候我也用来拉拉客。”
警方认为:执法难度很大
海口市交警支队专项整治小组负责人李国忠告诉记者,电动三轮车在海口出现不到一个月,但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他说:“不到一周,我们组已经抓了20多辆,目前全海口市大概每天能抓到20-30辆。主要是在解放路、八灶街、省医院等居民密集地带。”
李国忠说,由于法律上的空白,交警执法很难,而且路面警力有限,无法彻底整治这些问题。他无奈地说:“有时候,这些电三轮还大摇大摆地从交警支队门前开过,非常嚣张。”
整治小组另一负责人黄小忠对记者说:“电动三轮车是在交警整治机动三轮车之后出现的新问题,由于管理上没有明确的依据,目前抓到也只能按未挂牌处理,罚款力度也不大。由于海口公交并不发达,愿意坐这种车的人还是很多,所以车主们每天收入少的上百元,多达两百元。按照一次处罚200元计,一个月被抓到的次数少于5次,他们就还有得赚。”
卢忠认为,电动三轮车主要有三个特点:体积小、无噪音、无排气管。由于国家目前并未允许电动三轮车的生产,因此也就不存在相应的质量安全标准,这样的产品不仅不能上路,而且不应该上市。
他说:“电动三轮出现时间不长,还没有酿成什么重大事故,但千万不要等到真的出事了才重视起来。”
而面对关于电动三轮车无照载客是否属于非法营运这一问题,海口市交通局道路运输处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我们只管两轮的,三轮的应该还是交警管。”
记者调查:
销售监管出现真空
今天下午,根据电动三轮车上的销售广告,记者来到了海口市中山路的一家“五金交电商场”。
在店外的大广告牌上,醒目地写着销售“电动三轮车”等字样。记者走进店内,看到了好几种款式的电动三轮车。一名女店员告诉记者,他们从去年年底就开始卖电动三轮车,价格为3500元左右,并说生产厂家在江苏常州。当记者要求店员出示销售代理书和营业执照时,一名男店员似乎警觉起来,他说:“你要什么证我就有什么证,但是不买就不给看!”并声称“店里的所有商品都是合法的”。
记者随后就电动三轮车能否进入海南市场这一问题电话采访了海口市工商局,一名市场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见过什么电动三轮车,她说:“一般来说,除非是三无产品,否则我们没法限制销售。”一名法制科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这个问题应从源头抓起,应该查它的生产合不合格,我们作为执法部门,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禁止销售的规定。”
针对电动三轮车的生产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这一问题,海口市质监局标准化科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目前国家对电动车有一系列规定,但还未具体提及电动三轮车这一范畴。作为海口来说,目前没有相关的生产企业在质监部门登记过,而对于岛外生产的电动三轮车,其质量安全应由当地质监部门负责检验,进入海口销售是没有什么限制的。
记者随后采访了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海口市发改委等部门,但他们对于电动三轮车这种产品的生产也不了解,都表示不知道电动三轮车能不能生产、销售并进入市场。
有关部门表示,打击电动三轮车违法现象得从源头抓起,否则等到满大街都是这种车了,光靠交警路面整治难以为继。
(本报海口5月2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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