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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27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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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房论道
小产权房能“见光”吗?
小产权房的现状是我国乡村城市化进程中一种不能回避的现实存在。因土地制度和农村土地政策的国情特色,小产权房好像“二奶”生的孩子,不能见光。   日前,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赵晖针对目前市场上流传的“‘农地入市’调控房价”,“小产权房将放开”等说法,明确表示小产权房将不会合法化,令许多小产权房业主的房产“见光”希望再次落空。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及基础设施的投入,土地出产率也在提高,土地的价值实际上在上涨,形成了级差地租。但这一部分的产权究竟归谁,宪法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相对较为清晰的城镇土地产权认定,在农村这一块,是“集体所有”,但“集体”是谁,没讲清楚。既不是村组织,也不是乡镇政府,同样也不会是里面的承包户。于是只有“摸着石头过河”,摸到现在,小产权房已然不再是襁褓中的婴儿。   按眼下规模来看,小产权房已经占到房地产年开发量的20%左右。尤其从去年以来,房价的不断上涨,把不少购房者挤进了购买小产权房的行列。尽管将来没有房产证,房屋质量或业主的居住权益得不到保障,银行也不可能为其办理按揭,甚至还有更大的风险,如因为违法开发而面临拆迁得不到补偿、没有产权保证而不能上市或继承……尽管存在如此多的风险,但因为价格低廉,仍让一些中低收入者趋之若鹜。   笔者的一个朋友张女士,几年前就在北京某近郊区买了一套80余平方米的小产权房。“我知道小产权房的产权是个问题,而且位置这么远,我每天花四个半小时上下班,但这是我唯一能买得起的房子。”至今也只有这么一套住房的张女士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还是叹气,“我又不是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但没办法,房价太高了。”   笔者认为,小产权房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仅是一个“法不责众”的问题,更是一个市场需求的问题。小产权房可能是破解当前商品房价格高企不下的钥匙,或许是解决居者有其屋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政府应该认真的研究如何引导小产权房走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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