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许春媚 特约记者黎大辉 通讯员陈应雄)日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民事督促起诉案件,督促海南省黎母山林业公司收回国有土地611.79亩,在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时,还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数万元,
今年3月份,琼中检察院在自行排查时发现,琼中水果公司拖欠海南省黎母山林业公司611.79亩土地的土地承包金,拖欠时间长达6年之久。此外,检察院经调查还发现水果公司自2004年与黎母山林业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一直没有能力对该块土地进行开发经营,造成土地荒废6年多,并且由于长期无人管理,周边村民已趁机非法占用了200多亩土地,使国有资产存在极大的流失风险。
琼中检察院依法向海南省黎母山林业公司发出了《民事督促起诉书》。黎母山林业公司收到督促起诉书后,与水果公司进行了协商。日前,双方达成协议,水果公司一次性缴纳拖欠的土地承包金31804元,黎母山林业公司与水果公司的土地承包合同终止。
据了解,民事督促起诉是指针对遭受损害的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