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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28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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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发布“六一”消费提示
购买玩具要认准安全标识
本报海口5月27日讯 (记者程娇)“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不少家长开始为自己的孩子准备节日礼物,海口商家对各类儿童商品的促销活动悄然升温。针对往年儿童消费市场的特点和投诉案例,今天,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专门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家长注意儿童用品安全问题,做到选购不图便宜,买回先做处理,玩具家长要先试。   省消委会提醒家长选购儿童用品最好到质量和信誉好的商店购买,产品安全是关键,不合格的儿童用品,极容易使儿童受到严重的意外伤害。在购买商品时,要认准“3C”、“QS”等认证标识。   据了解,国家对部分儿童用品有强制性标准,包括童车类玩具、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等6类玩具产品已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对食品也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行“QS”管理。家长在购买儿童玩具和食品时,要注意查看认证标识,保证消费安全。   省消委会提醒,家长在购买儿童用品时,要注意商品的安全性。应多留意儿童用品的标注事项,包括重要警示、适用年龄、适用场所、使用方法等注意事项,以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儿童玩具要仔细检查零件、佩饰物的牢固性、安全性,以免儿童不慎吞咽危及安全。儿童服装要先清洗后穿用,以减少甲醛等有害物质的残留。童鞋关系儿童的生长发育,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   最后,省消委会提醒家长在购买儿童用品时,要向商家索要并保存购物凭证,为日后出现问题提供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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