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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6月2日电 (记者卓上雄)不重视安全生产出了问题,就会失去年度评优及晋升的机会。今天下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的《三亚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暂行规定》,就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亚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将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否决权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使。
否决的内容,包括取消被否决单位参加评选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的资格;取消被否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或相关责任人评先进、受表彰奖励、干部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晋升奖励工资的资格。
一票否决的期限一般为一年,需要延长期限的,由否决机关根据被否决对象整改情况决定。该规定列出了可以实行一票否决的10种具体情形: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未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控措施未落实,并造成一定后果的;本单位直接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发生一次10人以上职业中毒安全责任事故的等等。
规定同时明确,对虽然没有突破事故控制指标,但连续多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工作滞后,安全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力等问题比较严重的,市安委会对其实行黄牌警告,重点督查限期整改。一年内连续两次被黄牌警告的,也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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