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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21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张翔 郭艳华)为畅通举报渠道,依靠群众加大反腐力度,海口市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拓宽社情民意表达途径,使得举报更畅通更便捷更安全。
2009年6月至今年5月,海口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430件(次),通过这些举报线索,检察机关共初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22件,立案侦查59件80人。
在海口市检察机关共初查的222件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中,贪污案11件19人,受贿案41件52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渎职侵权案6件8人。移送审查起诉91件125人,经法院审理已作有罪判决的59件7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26.64万元。立案查处的职务案件中,署名举报的8件,占立案总数的14%。
为畅通举报渠道,依靠群众加大反腐力度,海口市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拓宽社情民意表达途径,使得举报更畅通更便捷更安全。在举报工作环节,检察机关设立线索专管员,将案件线索的收集、管理、评估、审批实现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始终坚持实现三个100%,即100%接待、100%受理、100%实名反馈。2009年6月以来,海口检察机关通过“12309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受理举报、申诉和法律咨询300件(次),并整合网络举报平台,配置专人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举报线索受理量同比上升8.3%,其中涉及处级以上要案线索同比上升100%。不满足于坐等举报,检察机关下访巡访集中处理涉检案件,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秀英区石山镇、琼山区府城镇设立了下访巡访工作室,将举报宣传与下访巡访、联合接访、“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相结合,依托各区院乡镇检察室及其工作站,深入辖区、乡镇、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流动接访、定期巡访等活动。
据了解,今年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6月24日至25日,海口市检察院领导将到基层院指导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届时举报人何以带上举报材料与检察官面对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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