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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营根7月9日电(记者许春媚 特约记者黎大辉)“本只是想教训她一下,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今天上午,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的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洪某流着眼泪后悔不已。7月4日凌晨,洪某为报复持刀刺伤李某致其死亡。案发后琼中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仅用70个小时就成功破获这起命案,于7月7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洪某抓捕归案。
7月4日凌晨3时56分,琼中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报称,琼中工业市场旁的水果摊处有人被刺伤。警方赶到现场时,受害女子李某已身中数刀倒在血泊中。李某被警方送往琼中县人民医院抢救未果,于7月4日6时许死亡。
琼中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7·4”命案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对案件展开调查。在走访调查中,有群众反映了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当日居住在该县某厂宿舍的洪某曾在县城营根街猥亵一名女青年未果,他的外貌特征与案发现场目击者描述的特征极为符合。专案组立即着手部署抓捕犯罪嫌疑人洪某工作。当晚10时许,洪某在琼中湾岭镇出现,在湾岭派出所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于7月7日凌晨2时许在湾岭镇某酒店将洪某抓获。
经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洪某供认,他因曾与李某有过冲突而持刀伤人。
7月3日晚,洪某在营根镇街上闲逛经过琼中工业市场旁李某的水果摊位时,想起在去年“三月三”节期间,因不小心碰倒了李某摊位上的水果而被她拳脚相加并漫骂的事。恨恨不已的洪某决定报复一下李某,于是便返回家中拿起一把水果刀放入裤袋里回到街上。
7月4日凌晨1时30分许,洪某在百花旅社附近看到一年龄大约20岁的女青年路过,便上前搭讪。在尾随这名女子行至营根街原县检察院办公大楼前时,洪某突然上前抱住女子意图不轨。惊慌不已的女子大喊救命,洪某只有放弃。凌晨2时许,洪某来到李某水果摊对面的一棵树下坐着,准备寻机对其进行报复。到了凌晨3时40分许,洪某看到李某正在收拾东西且四周无人,便走到摊位旁假装要买香烟。当李某转身拿香烟时,洪某从裤袋中拔出水果刀连刺李某背部数刀后逃开。在将水果刀扔掉后洪某便返回家中睡觉,第二天又若无其事地乘车到湾岭镇。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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