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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29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杨兵 张淑芬)文件袋内放子弹及恐吓信,以威胁别人生命安全等手段索要3.8万元。日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苏某是广东省雷州市人,小学文化程度。经初步侦查认定,今年3月3日1时左右,苏某伙同李某某,将一个装有一封信件及一枚子弹的文件袋放到海口市海秀路侨中前某公司铺面。信中以威胁刘某某家人生命安全等恐吓手段,要求刘汇款3.8万元到指定账户。随后,李某某多次发送短信给刘某某,以在刘驾驶的轿车中放炸弹、威胁刘家人生命安全等恐吓手段,催促刘某某将钱款汇入指定账户。3月16日、18日两个晚上,苏某又用手机打电话给刘某某,以要在刘驾驶的汽车中安放炸弹为威胁,催促刘某某汇款。
经初步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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