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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29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宋洪涛)我省公安机关在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共纠正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72人次,并对外借的警车和警用车牌一律收回。这是记者从省公安厅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省公安厅于今年3月起展开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使警车和涉案车辆的违规问题得到了明显的遏制。外借警车和警用车牌是治理重点之一。目前,已及时回收外借的3辆警车和1副警用车牌。
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省公安厅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警车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摸清全省警车和涉案车辆的底数和现状,对全省现有的2340辆警用车辆,逐一建档核对,掌握专(兼)职驾驶员现实表现和技术水平,对307辆手续不完备的警车及时补办手续,对已经做报废处理的警车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4个月来,全省警务督察部门共纠正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72人(次),警务人员违规停放警车44车(次)、不携带证件驾驶7人(次),滥用警灯警报器1人(次)。对现场督察中发现的驾驶警车“三证不齐”、非正式民警驾驶警车、警车违规停放、部分警车未定期年检以及警用车辆车况不佳等问题向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向17个市、县公安局下发了17份《公安督察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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