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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03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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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厅奖励首例违规警车举报者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1日专电 (记者曹志恒)记者8月1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乌鲁木齐一市民因向新疆公安厅举报违规警车,受到公安厅500元奖励。这是新疆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以来符合条件的第一例。   7月23日,手机号为135xxxxxxxx的市民举报,在乌鲁木齐市黄河路某家属院内停放了一辆警车无前后牌照,经民警现场核查,该车系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民警驾驶的单位警车。经查,该车系区政府出资购买,牌照正在办理之中,该民警出示了分局开具的证明。   今年5月13日,新疆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奖励公民举报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办法》。《办法》规定,公民对公安机关车辆违规问题的举报,经公安厅警务督察处核查属实,视情予以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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