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范南虹 通讯员贺澜起)记者日前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 近日, 由海南省、海口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联合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口市卫生局、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专项行动,整治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此,相关单位共同签署实施方案,计划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如性用品店、超市、保健品店等)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 主要检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用品和未标示文号等非药品产品,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是否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类似的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形;重点检查我省第一阶段专项行动检查发现的问题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