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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4日讯 (记者周元)眼下正是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新生登记报名时间,部分家长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登记入学所需条件还不是很了解。海口市教育局提醒,农民工子女无需提供社保和计生证明,而是要符合相关条件才能到居住地片区学校登记入学。
据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口市今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政策,并不要求农民工子女必须出具社保和计生证明。如果是学校对招生政策理解不透,属于市直属学校的可到海口市教育局反映情况,属于区属学校的可到辖区所属教育局反映情况,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帮助其与学校进行协调。
该负责人强调,教育行政部门在界定农民工子女身份时有明文规定:第一是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籍必须是农村户籍,非农村户籍的不能享受农民工子女的待遇;第二是农民工子女必须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是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到海口市居住,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第四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
只有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农民工适龄儿童,才可以享受农民工子女的待遇,到居住地片区中小学校进行登记报名。
针对出生证的问题,该负责人解释说,学校要求家长出具孩子的出生证适用范围是非海口市户籍的外市县流动人口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只要有户口簿就行。因为国家规定,只有年满6周岁的儿童才能上小学一年级,由于外市县户籍流动人口子女没有本市的户口,学校只能按出生证上的日期来界定儿童是否到入学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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