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卓上雄)日前,三亚市政府召开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三亚市综合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创新方式,规范三亚的城市环境管理处罚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建设美丽三亚。
据介绍,城市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以及多种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三亚执法部门权责不明或交叉执法等问题使执法效率不高。
三亚市政府这次通过的上述《办法》内容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7个方面。三亚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一规定具有以下4个特点:便于集中行政处罚权;明确了各类处罚的主体;明确了处罚标准;分门别类,便于执行。
据了解,这一办法将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把对各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额度,尽可能提高甚至直接按上限进行处罚。打一个比方,据现行有关法规,随地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的,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那么,在未来的三亚上述行为就有可能被直接处以50元的罚款,而不再允许存在处罚的自由裁量空间,以尽可能震慑违规者,同时避免由此滋生腐败现象。
考虑到执法覆盖面与其及时性,该办法还明确规定:执法主体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委托各镇人民政府、各区居委会和各农场实施。据介绍,这一办法适用于全市城镇建成区范围,目前确定的执法主体是三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据介绍,为解决由此产生的执法人员主体资格问题,三亚市政府正酝酿由市综合执法局招聘一支市容执法队伍,将人员下放至两区六镇,由区镇管理,专门负责委托执法事项的查处。同时建立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处罚额度在一定标准以下的行为,由下放至区、镇等的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处罚,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亚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政府的最终目的,而只是一种管理手段。三亚的城市管理工作,仍将以教育为主,相信必要的处罚,对一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人而言,也是一种教育及震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