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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袁锋)我省“彩虹计划”日前启动,要求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从2010年到2012年,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2010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1年覆盖率达80%以上。
为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企业家联合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实施“彩虹计划”。
“彩虹计划”是以集体合同制度搭建企业与职工沟通协商的“桥梁”,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平等协商,不断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增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实效性,推动完善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机制。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资水平、劳动定额等涉及劳动报酬的事项开展集体协商并订立专项集体合同,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将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分类指导,即对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行集体协商,实现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相应增长;对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的企业,通过协商薪酬稳定工作岗位、保障工资支付,实现稳员增效;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就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进行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和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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