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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贡)依省有关部门的通知,三亚市物价局、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联合下文,对“十一”期间当地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施临时干预。
根据要求,2010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三亚市辖区内所有宾馆、酒店、客房价格限定上涨幅度,具体采用选取基价和限定涨幅相结合的方式,以2009年10月2日宾馆酒店各类客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价,最高涨幅不得超过基价的10%。转型、扩建或新开业的,去年同期价格不可比或没有同期可比价格的,以同一区域(地段)相近的同等级宾馆酒店2009年10月2日各类客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价。假期结束,限价措施自动解除。
同时,三亚还制定了配套措施,如实行客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及明码实价措施。各宾馆酒店须于9月15日前,将实际销售价格向三亚市物价局申请核准备案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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