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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袁锋 通讯员卢作虎)农民工陈丕荏遭遇车祸身亡,留下了生活无依的家人,在工伤保险制度的扶持下,他的家人得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近年来,我省把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作为工伤保险工作的重点,目前已有20多万名农民工被纳入工伤保险的保护,约达到我省农民工的半数以上。
9月7日上午,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陈丕荏90岁的母亲握着前去慰问的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处有关负责人的手热泪盈眶,连声道谢。陈丕荏的遗孀蔡照英心存感激地说:“社保局每月按时发放抚恤待遇,帮助我家渡过了难关!”
1994年3月,在海南东洋水产有限公司打工的陈丕荏在上班途中遇车祸不幸身亡,留下年迈的父母亲和身怀六甲的妻子,失去了顶梁柱的家庭顿时陷入了困境,妻子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老母亲常常以泪洗面。省社保局按政策规定及时将其纳入了待遇支付范围,当时一次性支付其工亡补助金和丧葬金共近3万元,并给予其未成年子女和需要供养的家属长期抚恤待遇,从1994年3月至今,已经拨付待遇31万多元。
省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海南日报记者,这个案例充分说明参加工伤保险带来的巨大保障作用,一旦参保人出现工伤工亡,由保险基金来进行待遇支付,为职工和企业化解了风险。如果不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待遇得不到保障,企业也有可能背负沉重的责任和面临巨大的风险。
近年来,我省加强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力度,在建筑业、采掘业等农民工聚集的高危行业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同时切实搞好服务,对高风险企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高风险企业生产环境进行有毒有害检测,对员工进行安全讲座,到高风险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并定期对“老工伤”进行探望慰问,良好的服务受到各方好评。
据了解,目前海南省工伤保险参保企业单位已有2.3万户,参保人员达90.1万人,其中农民工达20多万人。2009年享受伤残津贴2897人、工亡63人,共支付4649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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