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0年09月15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统一劳动争议裁判尺度
劳动争议法院收案猛增 ■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情况。这个司法解释总共18条,于2010年9月14日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透露,全国法院2008年一审劳动争议案件收案29.55万件,较2007年增长95.3%;2009年收案31.86万件,同比增长7.82%;2010年1月至8月新收20.74万件。   司法解释主要界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主体,明确细化了终局裁决的认定标准,理顺了仲裁与诉讼的相互衔接机制。   孙军工说,“就社会保险引发的争议而言,这是一个在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孙军工介绍,针对企业自主改制引发的争议,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其改制已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特征,而不局限于政府或相关部门主导。司法解释规定,“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时 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本省新闻
   第006版:本省新闻 社 会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广 告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世界新闻
   第014版:评 论 观 点
   第015版:体育新闻
   第016版:娱乐新闻
   第017版:汽车周刊
   第018版:汽车周刊
   第019版:汽车周刊
   第020版:汽车周刊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统一劳动争议裁判尺度
都江堰地震灾区再生育家庭
劳动争议被挂靠单位将列为诉讼当事人
盖茨和巴菲特称中国之行无意“劝捐”
第二批赴巴基斯坦队员启程
中方推迟全国人大代表团访日
安徽将建内陆省份首个亿吨大港
明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和咨询25日开始
追索加班费案件中用人单位也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我国将对网络赌博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中秋、“十一”加班应支付300%加班费
历代铜镜展在长沙开幕
重庆高速公路高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