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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八所9月14日电 (记者梁振君)记者今天从东方市召开的重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汇报会上获悉,东方市将对全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一旦发现重点项目没有实现全面开工,或者工程量未达到30%(含30%)以上的,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工作不到位者将被视为失职,将被要求主动辞职。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8月底,东方市级安排和中央、省级下达建设项目资金3.9793亿元,财政已下达用款计划2.0138亿元,占预算安排资金的50.6%,而单位实际支出仅1.0567亿元,仅完成预算的52.4%(其中,市级安排建设项目资金仅支出4285万元,完成预算的19%;中央级和省级安排建设项目资金支出6282万元,完成预算的36.5%)。
截至今年8月底,东方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77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3%,比序时进度慢13.4个百分点,比全省支出进度慢2.3个百分点。许多项目至今尚未动工,直接影响支出进度。
东方市房管局的廉租住房项目,项目资金3512万元,仅支出409万元,完成预算的12%;市水务局农村安全饮水、水库防渗、供水工程等15个项目,项目资金3736万元,仅支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5%;市林业局的海防林工程、退耕还林、菊花种植等项目,项目资金2187万元,仅支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市民政局的农村敬老院项目,省级资金200万元,项目还在前期准备阶段;市农综办的感城镇海洋坡田整治工程1325万元,仅支出10万元;市发改委的争取中央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仅支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1%;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支队建设工程市级资金460万元,项目至今尚未启动。
东方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分析说,该市项目支出缓慢,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有的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项目批复下达后,项目单位不能及时完成工程前期的征地、勘察、设计和招投标工作,造成项目推进缓慢;二是项目监管不到位,少数责任单位对负责的重点项目联系不够,与项目业主沟通太少,对项目情况不清楚,导致存在问题解决不及时,影响了项目的正常投资进度;三是一些去年底跨年度建设的项目还没有竣工结算,影响了项目支出进度;此外,中央、省级部分项目由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标较晚,建设进度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东方市决定强化项目监督考核,由市纪委牵头成立督促检查组,不定期检查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并于今年年底前公布相关督促检查情况,市委组织部将于今年12月底根据督促检查组提供的结果,对工作不到位的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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