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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彭青林 通讯员罗明阳)在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监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海南农信社改革专项央行票据兑付日前实现零突破:海口城郊、琼中县农村信用联社和白沙县农村合作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审核批准,目前在全省率先成功兑付央行票据资金2.25亿元,标志着我省农信社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据介绍,200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向海南农信社发行了全国唯一的暂不计息的央行票据20.96亿元, (下转A4版)
(上接A1版)以支持海南农信社化解历史包袱,促进农信社改革。
农信社要兑付票据,必须达到一定的指标,主要包括:构建“三会一层”的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良贷款率较2002年下降50%以上,统一法人社资本充足率4%、农村银行类机构资本充足率8%以上,已置换不良贷款中现金清收的比例不低于3%等。由此,人行通过定向发行央行票据促进和激励海南农信社改革,实现“花钱买机制”的目的。
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负责人表示,我省在票据兑付政策上取得了突破,即实现了“成熟一个,兑付一个”。为3家机构首批实现票据兑付奠定了基础。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自我省农信社改革启动以来,海口城郊、白沙和琼中农信社在全省率先完成统一法人改革,白沙农信社还获批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3家机构积极开展了增资扩股、加强内控和大力清收不良资产等活动,逐步实现了经营机制的转换,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项票据的兑付条件,由此成为我省率先兑付央行票据的机构。
到目前为止,已兑付的2.25亿元占海南农信社全部央行票据额度的10.7%。省农信联社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目标是“兑付央行票据50%”,预计全年的兑付额度将超过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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